(1)、主题教育党课讲稿:在局机关“以学促干”专题读书班上的党课辅导报告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担当,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担当作为问题伴随着领导与权力的存在而存在。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其在发展的四大历史时期始终不断推进干部担当作为,致力于与党内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斗争。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我党推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也不断与时俱进,形成一条清晰的干部管理进程脉络,取得了丰硕成果。借此机会,我围绕“以学促干”专题,与同志们共同梳理建党百年来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推进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在学习党史中感悟初心、勇担使命,以昂扬的姿态奋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十分重视纪律建设,进入党组织的干部多数都有很强的纪律性和约束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很少出现。只有极少部分同志带有非无产阶级意识,片面重视军事工作而忽略政治组织工作,以至于后期逐渐脱离群众与实践。对此,党中央在国内外革命局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兼顾党内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加强无产阶级教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内部残留着大量的以小资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和地主阶级思想为典型代表的非无产阶级意识。周恩来同志指出:“非无产阶级意识是我们党内出现不正确思想的直接根源。”
1924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中央执委会扩大会议通过《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提出在安源和北京两地开办党校。安源党校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所地方党校,虽成立时间较短,但也起到了培育人才,造就干部的作用。1925年10月,党中央第二次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宣传问题决议案》中将开办各地党校列为重要工作任务,并且提出要开办普通党校和高级党校两种形式的党校,如此双管齐下,达到教育党员干部的最佳效果。1933年3月,党中央在江西成立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历经革命战争的长期洗礼,共产主义学校始终跟随中央行动,最终在红军到达陕北瓦窑堡后正式确立为中央党校。周恩来同志在这一时期还提出了“促进党员干部向职业化转变”的要求,在督促干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为革命效力。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立了一整套由中央党校、高级党校、普通党校组成的党校教育体系,对于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保持我党先进性以及为战争创造稳固的后方条件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为推进干部管理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累了经验。
坚持人民至上对党员干部而言,实质是能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
一是牢记党的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树立正确权力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巴黎公社法令明确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作为公职人员,必须树立正确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在早年的一篇专访文章中指出,“不要把个人的发展、升迁作为志在必得的东西。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这种公式,没有这种规律”,而是“要立志当‘公仆’,做大事”,“一个人也许一辈子成就不了什么大的事业,但最起码他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这些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从政准则。
二是牢记“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的最大政绩”,树立正确政绩观。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指出,“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这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一方面,好民之所好,做好造福人民的实事好事长远事。切实做好一个地方的民生事项,像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黄文秀、廖俊波等同志那样,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另一方面,恶民之所恶,人民反对和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纠正和防范什么。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严格查处、切实纠正。
三是牢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树立正确执政观。首先,必须认识到人民的事业是一个接续奋斗的历史过程,每一个党员干部既要有“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态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将“小我”融入造福一方的事业中,以“无我”精神勇挑重担,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奉献自己。其次,按规律和规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最根本的就是运用好群众路线,凡重大事项都应深入群众、深入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坚信人民是最好的老师。在工作中当老实人,做老实事,按照党规党纪、工作规矩老老实实做事,落实中央政策、满足人民要求不打折扣,凭真才实干创造业绩,牢记“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最后,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和解决问题。法治是人民至上的重要保障,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是对人民最大的尊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提供了基本遵循。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不仅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更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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