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抓好‘关键少数’,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在今年初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强调要加强“一把手”监督。这是一以贯之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突出强调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运行,全方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和督促“关键少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岗位特殊、位置重要、权力集中,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全党同志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党中央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让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和属性。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在2013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讲了一段非常深刻的话,“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这段精辟论述从根本上阐明了权力来自哪里、用于何处,以及领导干部掌权用权为什么必须受到严格监督。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的执政权的一部分。“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绝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天经地义应当接受人民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以身作则很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叮嘱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以上率下,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用好利器,强调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明确责任,对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能够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时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经验,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约权力的顶层设计,明确了改革方向和具体要求,监督制度不断健全,有力保证了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党中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对“一把手”监督为重点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梁八柱”逐步搭建并不断健全。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作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写进了报告。这些重要举措,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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