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对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强动力,推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撑。
六、有关说明
(一)xxxx年x月到xxxx年xx月提拔的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与本次考核合并进行。
(二)担任多项职务的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任现职未满三个月的处级领导干部,按原岗位职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
(三)经学校批准离岗半年以上的处级领导,且考核时未返校的处级干部不参加本次考核,考核结果按照称职等次计算。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援派或者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者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评定考核等次。
(四)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五)本年度内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按《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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