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关键少数”,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全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风向标作用。领导干部只有切实提升法治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头厉行法治,认认真真讲法治、踏踏实实抓法治,强化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才可能变成现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的时代要求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亟须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坚实保障。要让法治理念落地生根,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见行见效,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维护法治权威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打造依法履职、恪守程序的政府,培育信仰法治、依法治理的社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法治能力,以敬畏之心更加严格依法用权,更加自觉依法履职。然而,相较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标准、严要求,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重视,依法履职的理论素养还不够深厚,工作细节中的法治要求还不够明晰,特别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上还存在本领短板。
第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发挥权力运行监督的压力传导作用,推动讲法治、守规则、重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四个方面把好法治关、政策关、为民关,确保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符合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理性。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严把依据关,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都于法有据;严把审核关,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都经过法制审核和技术审核;严把记录关,确保每一项执法记录都准确无误、客观全面;严把告知关,确保每一项执法记录信息都有效告知当事人,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和案卷评查等制度机制,坚决整治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压减司法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充分解释和说明各方主体的意见采纳情况,并通过媒体宣教解读,提高行政透明度,倒逼依法履职尽责。最后,各种监督还要注重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使一切不讲法治、不守规则、不重程序的违法行为都无所遁形。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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