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订下的工作计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多次执法专项检查和劳资隐患排查工作。
今年,结合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的实际用工情况,根据我局统一部署,我大队联动各镇(街)人社服务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监察、劳动用工备案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等多项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网上用工备案申报,摸清企业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用工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用工问题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三)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加强与住建局、人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大工程建筑领域用工行为的规范整治力度。加强与住建局、人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全市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按照企业用工情况,实际评价企业等级,订立相应的奖惩,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今后凡是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制度。将用人单位的不良违法行为记录在其诚信档案里。
(四)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打击欠薪逃匿行为文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逐渐完善多部门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行为联动机制。一旦发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人社局将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细则》,将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抓捕,争取快速侦办、快速立案、快速批捕,提高打击欠薪行为的威慑力。设立奖励基金,落实对抓回欠薪逃匿人员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的奖励。参照建筑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探讨制定全市企业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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