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年初以来,我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擦亮“*医疗保障”名片。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医保惠民上着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高标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截至2023年9月,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29万余人,参保率99.85%,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93%和69.58%。二是稳步引导推动商保健康发展。深入调研,精准服务,不断促进“南太湖健康保”完善提升。2023年完成投保人数341849人,投保率为71.33%。1-9月,“南太湖健康保”受益人群5665人,赔款2303.68万元,赔付率达71.59%。三是持续推进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完善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建立“慈善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基金”,全面落实资助参保缴费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推动实现资助参保、医疗救助两个100%。困难人员综合保障率从1月的86.64%提高至9月的93.14%。四是助力“浙有善育”落实落地。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发延长产假生育津贴,补发生育津贴,惠及1000余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三)紧扣基金安全,构建治理体系。一是拓展社会监督员队伍、互联网视频监控、“连心桥”恳谈会、部门联动执法、行业协会等作用,着力构建社会舆论监督、大数据智慧监管、部门联动监管、区域协同监管等全方位无死角的基金监管“天眼”工程。二是开设“医保执法微课堂”,以“专家授课、案例剖析、实战演练、经验分享”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办法。三是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加强典型案例曝光,提高举报投诉渠道知晓度,落实举报奖励措施,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不定期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或经办机构飞检问题自查自纠,焦距重点领域开展“坚盾”行动,加强基金运行状况监测,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当期结余、累计结余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处置,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五是扎实推进“县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根据27项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各项任务确有实效,着力培育亮点特色,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新模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验收评估工作。
(四)紧扣便民惠民,锤炼服务水平。一是以“最美窗口”建设和“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和窗口管理,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二是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拓展民生事项“一件事”联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推动“智慧医保”平台建设,搭建医保“群众服务热线”平台,实现医保服务城乡均等化。三是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医共体模式下的基金运行综合治理平台,满足业务部门数据需求,促进医保数据的高效分析使用。
(五)紧扣阳光医保,推进能力建设。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医保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的党建统领工作机制,打造跟踪督办、报告反馈、督查问责的工作闭环,有序推动清单任务高质高效完成。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围绕基金监管、医药服务、医保经办、病贫共济、定点机构管理、医保数据、机关建设等七大板块,将“清廉医保”元素融入医保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领域系统联动推进“阳光医保”清廉单元建设。三是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持续开展“党建联建”“双千万结对”,深入推进党建内容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和制度创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深化“医保红管家”党建品牌影响力。四是以公务员平时考核为抓手,健全完善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加大工作人员考核力度。借助医保“微课堂”,组织开展全系统干部轮训,锻造主动变革、能力突出的基层干部队伍。落实党员干部关心关爱机制,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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