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根据省、市、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抓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集中整治活动,以“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自觉,扛起行业监管责任和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全力抓好行业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召开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安排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把握好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治,主动公布整治公告和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宣传整治进展和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三)强化监管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紧盯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强化廉政教育,推进“风”“腐”一体整治。积极支持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专项整治、推进标本兼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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