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如期召開,會議聽取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下簡稱地方組織法)的決定。
作爲一名民主黨派成員,我全程關注學習了這一我國政治生活年度盛會的相關精神,認識理解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成功應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實現“十四五”良好開局的重大成就。作爲一名剛剛卸任區人大代表職務的地方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我特别關注了本次人大會議對地方組織法的修訂。我感觸最深的是本次修訂将“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地方組織法總則,并将其精神貫穿于地方組織法各章節,通過修法将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提出的“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的原則要求固定爲法律規定。
作爲一名地方政府部門公職律師,我将從以下幾個方面着力,将“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原則貫徹到今後的本職工作和黨派活動中:
一是在參與制定規範性文件的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要求公開征求各方面意見,尤其是要充分征求針對政策的行政相對人和利益相關人等群體的意見,确保制定文件的質效。
二是在參與行政執法活動法制審核的工作中,要認真審查行政執法程序和當事人陳述、申辯和聽證意見,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權、申辯權和申請聽證權的行使,确保具體行政行爲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統一。
三是在參與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和社會服務活動中,要深入人民群衆和目标群體,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确保參政參到點子上,議政議到關鍵處,民主監督出實效,社會服務惠民生。
在我們國家踏上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新征程之際,我們廣大民主黨派成員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總書記爲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圍,深刻領會關于“五個必由之路”和“五個有利條件”的重要判斷,立足本職、雙崗建功,以紮實的工作和優異的成績迎接中共二十大的勝利召開。
作者:周軍林 轉載自:武漢民建 公衆号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