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如期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决定。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成员,我全程关注学习了这一我国政治生活年度盛会的相关精神,认识理解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成功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重大成就。作为一名刚刚卸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我特别关注了本次人大会议对地方组织法的修订。我感触最深的是本次修订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地方组织法总则,并将其精神贯穿于地方组织法各章节,通过修法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原则要求固定为法律规定。
作为一名地方政府部门公职律师,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原则贯彻到今后的本职工作和党派活动中:
一是在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尤其是要充分征求针对政策的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人等群体的意见,确保制定文件的质效。
二是在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法制审核的工作中,要认真审查行政执法程序和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听证权的行使,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统一。
三是在参与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活动中,要深入人民群众和目标群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确保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民主监督出实效,社会服务惠民生。
在我们国家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际,我们广大民主党派成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刻领会关于“五个必由之路”和“五个有利条件”的重要判断,立足本职、双岗建功,以扎实的工作和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作者:周军林 转载自:武汉民建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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