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经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制度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每月 25 号至月底,报上个月 25 号至本月 24 日的账。如果延迟报账两个月以上或者经农经站会计催促 3 次仍不及时报账的,移交镇纪委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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