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理论中心组关于政绩观政专题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政绩观问题,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真正把这一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一是要坚持理论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坚持知信行统一。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联系、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坚持学以致用。要深入学习、全面对照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把功夫花在平时,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立足岗位作贡献,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成绩、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来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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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公安队伍需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并以实际行动为公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定落实“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政治理念,始终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倡导实事求是。应深入实际,走进群众,了解并掌握实际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在工作过程中,应尽量深入现场,接触具体事务,倾听群众声音,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符合实际情况、客观规律以及群众的期望。三是坚持真诚务实。应弘扬“钉钉子”精神,真诚努力、埋头苦干,力求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注重解决重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突破重点工作,推动整体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鼓励改革创新。应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创新实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以推动公安工作的持续发展。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以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五是坚持廉洁自律。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时刻警惕,坚守底线。

“心正、事正、政绩观实”不仅是领导干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更是实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只有领导干部始终坚持这些原则,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繁荣昌盛。以上交流只是个人一些粗浅体会,不妥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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