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上下以大毅力、大魄力,将反腐败工作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更是凸显了我党惩腐、遏腐的决心。我们要以学习和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不断转变作风,持续推进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等各项制度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有的同志认为,和抓发展相比,抓党建是虚活,不仅费脑子还不容易出成绩,一年下来搞几套材料,开几次会议,应付应付就可以,不必那么上心用劲;还有的同志认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严治党面临两难选择:过宽没有威慑力,会导致越来越多人闯“红线”,最终法不责众;过严会束缚人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选票。要我说,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
二是构建民主施政、科学用人的长效机制。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水平;秉持重实干、重实绩、重品行、重公认、重法治的用人导向。
三是构建改进作风、服务民生的长效机制。以实施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为民谋利、改善民生为导向,以“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为契机,加快建立持续深入反“四风”转作风的制度规范,杜绝和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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