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目前整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整改责任。把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要求,体现政治觉悟,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学习等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盯得紧、抓得实、办得快。同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及时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确保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运用新生态环境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治安拘留等新的强制执法措施,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和单位,该治理的限期治理,该停产的坚决关停;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严重环境犯罪行为,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实效。深刻吸取**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教训,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广泛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提高,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区域县政府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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