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部署指示,我们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紧密贴合主题,进行了集中研修及自我学习,同时深度实施了心灵对话。基于这个前提,我们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情况,对比六大核心领域,以及反面教材,我们严肃地自查并寻找问题,深入地进行党性分析,追根溯源,进一步确认了我们需要致力改进的方向和方法。现在,我们的对照自查结果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宏伟精湛、推理缜密,内涵深邃,覆盖了从改革发展稳定到内政外交国防,再到治党治国治军的各个领域。我虽然平时注重学习积累,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四项要求,尤其在“走深走实”上还需不断深化努力。一是理论学习尚未达到深入和系统化。过去一年,尤其是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以来,虽在市纪委机关及办公室党组的集体学习中不断加强理论装备,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信念,但学习过程仍显得浮光掠影、时断时续,缺乏系统的深耕。在深度理解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认识论、系统论和方法论方面,认知仍显浅薄,尚需增强深入钻研的决心与毅力。二是学习态度略显功利。作为纪检监察人员,我倾向于针对性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及党纪党规,而在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方面,往往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呈现出应急应需的学习状态,这在把握习近平经济思想内涵的完整、准确、全面上还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力。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尚欠密切。虽然努力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要求,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但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尚显生硬。在深刻理解、牢固掌握、灵活运用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与工作方法,进而提升解决纪检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仍需努力提升。
(二)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深化理解“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发自内心、坚定不移地拥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以及党中央的权威及其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及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一致。然而,在严格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仍发现存在一定偏差。
(四)我们要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上“追求实效”。牢记国家大计,时刻关注党中央所关心的事物和所强调的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面建设“模范自治区”的两项重要任务,对标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目标任务,以及市委、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我们要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使命,通过政治监督来实现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选择性执行、变通和打折扣等问题。我们要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驻在部门落地生效,用实际行动证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走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政治要求。我们要将“拼搏”作为新一年工作的节奏和精神状态,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以吃苦耐劳的毅力和一往无前的冲劲,积极主动地抓紧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五)我们要在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带头”。始终将做好民族工作视为“国家大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地将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并持续进行民族团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责任落实,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驻在部门落实责任,纠偏正向,将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始终贯穿在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六)我们要在严守纪律规矩方面“履行责任”。深入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严格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部署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锻炼品格操守,坚决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压实驻在部门单位全面严格治党的政治责任、思想工作责任,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苍蝇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以严格的基调、严格的措施、严格的气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依靠坚韧的斗争、担当作为推动驻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坚持以党性修养立身做事,带头遵守清廉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所设定的高线和底线,始终保持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永保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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