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充分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县聚焦矛盾纠纷集中领域,积极探索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等调解模式,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机制。通过实施“三调对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实现了降低信访量、降低治安案件量、降低诉讼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三降一提升”目标。今年以来,县人民调解中心共处理矛盾纠纷*件,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重复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治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万人成诉率保持全市最低,县域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市委政研室对*县“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
*县聚焦信访、诉讼、治安等矛盾纠纷集中的领域,针对各类纠纷的不同特点,完善组织架构,细化调解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探索形成“三调对接”调解模式。
(一)“三级网络”全覆盖,延伸人民调解触角。坚持把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架构作为基础性工作,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人民调解网络,打通了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是搭建县级人民调解平台。建立“1+7+N”工作平台,“1”即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各领域人民调解工作;“7”即成立诉前纠纷、信访事项、消费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自然资源纠纷、人力资源纠纷等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进驻县人民调解中心集中办公;“N”即聘用2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派到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实现矛盾纠纷专人专管专调。二是推动调解工作向乡镇(街道)覆盖。成立*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乡镇选聘*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会同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共同完成本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三是推动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每个村(社区)选聘*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服务官“四官”服务工作队联动,推动调解工作向村(社区)延伸。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为群众提供及时、免费、权威的调解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加强业务培训,建好调解队伍。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年龄偏高、学历偏低、知识更新较慢、专业化程度不足,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建议: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聘具有调解工作经验和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实训演练以及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六)推动数字化转型,适应调解新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喜欢通过网络表达诉求,客观上要求“三调对接”工作主动适应新变化,加快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建议:司法部门牵头,建立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在信访、基层法庭和公安等调解工作室基础上探索建立网络调解平台和相关工作队伍,推动人民调解实现“面对面”与“键对键”相结合,由人工手段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