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爲天,食以安爲先”。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近年來,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問題屢屢亮紅燈,年末歲初是聚會就餐、購物消費的黃金季,當前食品安全在監督執法、安全意識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短闆,亟待關注解決。
一、存在問題
一是經營主體缺乏行業自律。部分食品生産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法律法規意識淡漠,隻注重經濟利益,對食品安全重視不夠,對員工的安全意識、食品安全知識、操作程序等培訓工作流于形式,内部管理不規範,有的不配備或者雖配備了餐具消毒、保潔設施,但不經常使用,有的由于客戶數量多不能滿足實際需要而形同虛設,存在較大衛生安全隐患。一些農村小作坊經營者、食品攤販年齡偏大,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經營場地簡陋,難以掌握市場政策信息和食品安全知識,對食品原料購進把關不嚴,很多食品購貨票據内容簡單,達不到票據與所購食品一一對應的要求,食品無法溯源,質量安全難以有效保障。
二是基層執法監管力量不足。機構改革後食品監管許可等事權下放給縣級,但技術支撐資源随之下沉不夠,受資金制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裝備配備不足,專業技術人員緊缺,監管力量比較薄弱。一些無證經營的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由于流動性大、隐蔽性強,加上農村季節性食品生産,監管難度較大。監管工作的及時性、準确性和有效性不高,檢測手段相對單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仍停留在眼觀、手摸、詢問等原始手段,對标志不清、過期、變質、證照不齊等簡單問題還可以識别,而對食品造假、非法添加、成分含量等潛在安全隐患和違法經營行爲難以精準檢測,直接影響執法工作質量。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監管實效。緊盯“種養、生産加工、流通、餐飲”等關鍵環節,建立公共食品防僞溯源監管平台,從農田到餐桌進行統一管理和全程檢測,實現從原料購進到産品出廠全過程可追溯管理,讓不良商販和劣質産品無處遁逃,不斷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自檢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小作坊、食品攤販及農村家宴專項整治,聘請社會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發動群衆共同監督,消除監管空白地帶,從源頭上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對食品安全違法企業的懲處标準和力度,對嚴重危害人民群衆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爲,從快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對違法分子起到有效的震懾作用。
四是加大宣傳教育,凝聚社會參與合力。深入開展食品法律法規、衛生安全知識講座,充分運用電視、農村廣播、微信公衆号、短信群發等平台,及時發布劣質食品的辨别方法和違法生産商家信息,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科普知識等宣傳活動,引導群衆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維權能力。發揮群衆主動參與的積極性,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鼓勵社會公衆依法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重視食品安全的濃厚氛圍。支持媒體參與輿論監督,鼓勵客觀報道社會關切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對發現重大線索的新聞媒體給予獎勵表彰,增加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透明度,提振社會對食品藥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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