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五个更加注重”和“三个实实在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关于开展专题组织生活的要求,特制定我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一、组织党员深化学习。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确保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12条具体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具体目标,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在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通过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锤炼、解决自身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
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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