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是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体现,是有效减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建康,确保全面完成XX年空气质量终期考核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从XX年X月X日起,每周五下午3:00-6:00,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
二、参加范围
(三)强化督导,细化考评。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区文明办等有关单位参加,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以克论净”的形式开展督促检查,每周排名通报一次。建立黑红旗制度,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颁发城市清洁大行动红旗;对清洁行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给予批评曝光,颁发城市清洁大行动黑旗,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全区有关单位要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评比活动,参照市里做法加强督查和考核。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区委宣传部要建立城市清洁大行动宣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宣传报道、实地查验,对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在全区进行曝光。要采取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五进”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社会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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