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县委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要求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是衡量巡察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形成震慑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今年两轮巡察情况进行分析,现就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出几点初浅建议,以供参考。
一、巡察工作的现状
今年我县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8个县级部门和12个乡镇,并延伸巡察15个下属单位,全覆盖延伸巡察12个镇下辖的178个村,共发现问题324个,移送问题线索13条,立行立改问题36个。另组建20余人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巡察组,对县级相关部门以及全县有省定贫困村的3个乡镇及所辖的14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对前期县纪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作为巡察工作切入口,突出重点,精准开展巡察,共发现8大项20小项216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问题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度
要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巡察工作要严格的制度约束下进行。我们先后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4)》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但是还需不断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巡察人员管理,严格标准,把巡察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部分文章缺省word文档下载,如果需要下载word文档,请在评论区发评论,我们安排修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