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 警钟长鸣心得体会(1)
预备党员 张岚瑜
通过本次“反腐倡廉,警钟长鸣”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让我对党内腐败有了更深一度的了解,也有了更多的深思。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党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中,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同时也与消极腐败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必要性,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倡廉,我们需要严格执行制度。制度是由人来设计的,也要由人来执行和遵守,如果制度不被执行和遵守,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大部分都得到了较好执行,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但是,也有些地方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制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腐败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因此,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必须强化制度执行。应切实加强制度对执行的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通过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党员、干部不仅要坚定地执行制度,还要自觉同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向上级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检举。领导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担负起管理和执纪执法的职责,积极回应群众的检举,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国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