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委办公室关于精文简会工作需要把握的问题解析
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精文简会,相关统计表已经发放到大家手中,填表说明也很具体、很直观,大家要好好研究,认真填写,根据上级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统计口径
文件方面:按照省委、市委要求,进行发文情况统计时,主要统计重点精简的文件,包括规章和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含分工方案等),成立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类文件,通报类文件(含领导讲话通报、工作情况通报等)。
四是关于议事协调机构类文件。今后凡是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必须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未上会研究的将不予发文。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变动的原则上不单独发文予以调整,涉及领导同志按照职责分工自动补位,待集中调整时一并予以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要点、计划方案及成员调整等由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发文。议事协调机构会议研究通过的文件,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下发,不以区委名义印发。
五是关于行文规则。未经党委、政府同意,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不得直接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部分文章缺省word文档下载,如果需要下载word文档,请在评论区发评论,我们安排修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