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X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件注销、撤销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三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支队各大队、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支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注销、撤销案件与省信用平台对接,规范注撤销流程,及时准确公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等,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及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注销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支队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xx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件注销、撤销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2月25日
XX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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