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角下公安机关护航露营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一、露营新业态发展现状
“露营”一词追溯到人类社会早期,是为了社会生产生活或者军事活动等需要在野外搭建的临时性设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露营的范围与含义更为广泛,已发展为一种短时的户外生活方式。近代露营于1860年发源于美国并在1945年以后形成热潮,其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健康水平。关于“露营旅游”的定义,在中国首届露营旅游论坛上,学者指出,露营旅游是一种不依赖固定房屋等人工设施,以自带设备在野外生活等为目的的自由生活方式,它集观光、健身、休闲、娱乐、体育竞技于一体,目前已成为一种时尚旅游休闲消费行为。
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群众远途旅行受限,露营成为新兴旅游模式。目前,国内有近4.6万家露营相关企业,2021年新增露营相关企业比上年增长144%。今年以来,我国已有超7200家露营相关企业成立,露营+城市、露营+山野、露营+村落、露营+景区、露营+民宿等“露营+N”业态也为发展露营产业的地区注入了新活力。
2.矛盾纠纷联调。依托流动警务服务车、移动警务服务帐篷等移动警务阵地设立“茶缘”调解室,发挥XXX文化优势,推行“三互一共”调解法(即互致一次歉、互握一次手、互敬一杯茶、共照一张相),由“XX警长”会同露营营地业主、村干部开展联合化解。今年以来,累计调解各类涉旅矛盾纠纷XXX起,矛盾调解成功率达XX%。
3.打击整治联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旅游旺季综合监管、涉露营案事件先期处置与移交反馈等机制,确保涉露营营地监管执法“无缝隙”对接。同时,结合XXX建设,争取属地XXX政府投入XXX万元用于露营营地周边视频监控、应急广播建设,提升营区社会治安掌控力。今年以来,已开展联合执法XXX次,打击整治非法经营点XX处,行政处罚XX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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