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在市政协会议上的发言(城镇社区治理)
城镇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会的基础。加强城镇社区管理,搞好社区工作,是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维护城镇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市各镇(办)、各城镇社区创新工作方法,健全自治机制,搭建聚力载体,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更趋规范服务居民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目前还存在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定、社区治理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信息平台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和不足,
为此建议:
一、持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四、持续加强城镇社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拓宽城镇社区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主动探索基层治理与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新发展模式,倾斜可支配项目、资金,引导社区发展服务业等新型产业。积极探索新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移交制度,新建小区物业等服务事项,可先由住建、民政部门和镇(办)统一组建,交由社区经营。二是逐步配备社会工作者。按照“政府购买项目、社工机构承接”工作思路,选聘一定数量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进入社区工作队伍,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精细服务。加强宣传引导,激励符合条件人员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加强在党组织领导下社区治保调解、社区维稳、社区创建等组织建设,引导居民开展微自治、居民协商、居民说事等自治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治理工作经验。四是推动新型智慧社区建设。多方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通过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智能设备等,更好解决社区居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加快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有力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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