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教党[**]**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发[**]**号),为切实加强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分级负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本责任书要按照涉密文件进行管理。
(二)本责任状设定期限内,如责任人变动,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的职责。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院党委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部分文章缺省word文档下载,如果需要下载word文档,请在评论区发评论,我们安排修复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