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并作出了“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重大部署。机关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统一领导、指导督促”所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职能,发挥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重要职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机关党建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组织统筹领航,通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组建联合党支部、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推动农村经济更繁荣、基层更稳固、治理更高效、环境更宜人、人民更幸福。
(一)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要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很重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建强基层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全面进步的重要抓手,是培养锻炼党员干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安排,我县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全面有序完成第八批选派干部驻村轮换工作,从机关事业单位中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员76名,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27名。其中,来自省直单位3名、市直单位30名、县直单位43名。党员62名,占比81.6%。平均年龄43周岁,45岁以下占比55.3%;大学及以上学历53人,占比69.7%。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扎根乡村振兴一线,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举措,大力争取资源和帮助,抓好党建工作,在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上出实招,切实发挥“一人驻村,集体帮扶”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三)提振村集体经济,激活振兴引擎。发展集体经济离不开党组织的引领,不能单单靠国家资金扶持,农村集体一定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将党支部与乡村振兴产业结合,创建“党支部+产业”新模式,依托国家现有扶持政策和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寻找适合、符合自己村集体的经济发展渠道,以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把壮大村集体经济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使农村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资本、农民变股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济基础。要坚持以增加经营性收入为重点,注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由外部“输血”向自身“造血”转变。近年来,我县坚持党建引领,因村制宜,落细举措,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乡村振兴,党建是基础、更是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保障作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常态深入乡村振兴一线,办实事、解难题,通过派人才、争资金、传技术、帮就业等方式,帮助村党组织实施一批项目、发展一批产业、办一批民生问题,进一步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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