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释反腐强音: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经过不懈努力,反腐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及解决措施,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反腐成效。
一、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反腐倡廉的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上层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不强,对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片面强调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反腐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是反腐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制度等反腐败机制不健全,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完善,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灰色地带和未能覆盖内容,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使腐败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六是建强纪检队伍,提升监督能力。要加强企业纪检队伍建设,严格监督程序执行,提高工作效率。纪检监督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重视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合规处理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对重大问题绝不姑息、敢于亮剑。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探究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思路、方法和途径。
反腐败斗争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事情,要共同培植出清廉的土壤,培养“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人才,需要反腐败机制体制的保障,强有力的政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才能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社会环境。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需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全员廉洁意识的培养,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纪检监督工作水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真正发挥反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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