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2023年以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交通管理“三项专项整治”和“五项重点工作”,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狠抓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一、以“专项行动”为重点,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成效明显。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平安X、畅行交通”等专项行动为重点,深入推广“重庆经验”,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332起,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抓货运源头,强化普通公路“双超”治理。联合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农机局等部门,开展货运源头单位联合巡查12次,设置固定治超点1处、流动治超点3处,加大公路治超工作。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568人次,检查车辆47132台次,纠正处理“双超”车辆4495辆,卸载35台次,转运货物420吨,查处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626辆。二是抓重点违法,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突出酒驾毒驾、超速超员、假牌套牌、无证驾驶、非法改拼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平安X、畅行交通”、酒驾专项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将客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货车超载、非法改拼装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纳入每月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常态化治理。截至目前,共查获交通违法40977起,其中饮酒驾驶409人,醉酒驾驶7人,超员111起,违反装载规定258起,无证驾驶371起,涉牌涉证126起,超速4457起;查处毒驾1起,涉毒案1起;行政拘留121人。交通肇事立案39件,危险驾驶立案13件,刑事拘留2人,移送起诉40件,取保候审16人。三是抓“重庆经验”,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为载体,深入推广“重庆经验”,在“两站”、“两员”建设上下功夫,在农村交通管理上出实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目前,全县63个镇乡全部规范建成了交管办,落实了交管办专项经费263万元,落实了劝导员762名,设置劝导站573个;落实了36个派出所72名协管民警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023年,派出所查处道路交通违法4185起。四是抓源头管理,强化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交通、安监部门,在重要节点、深入客货运企业、重点道路,以“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开展排查治理,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排查重点车辆513辆、重点驾驶人871人、重点企业34家;共排查道隐患133余处,事故隐患治理常态化。
二、以“城区交通环境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文明成果。按照县政府城区交通环境治理要求,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守点、巡线、控面”,开展城区秩序综合整治。以“三站、三口、一场、一中心”(即:旅游汽车站、北坝汽车站、妇幼保健站,县人民医院门口、中医院门口、民政局门口,西门市场和政务中心)为管控重点,以“两高峰一双休”(即:上下班高峰、上放学高峰和双休日)为重点管控时段,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措施,严查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和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净化了城区交通运输秩序和交通环境。2023年,共查扣电动三轮车26辆、收缴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电机16个,电瓶24个,查处酒后驾驶320余起。二是开展午夜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摩托车“飙车”违法行为。针对城区午夜后的摩托车“飙车”违法行为,及时研究部署,抽调精兵强将,在城区后北街和“飙车”违法行为常出没的路段设置卡点开展集中整治,共查获摩托车“飙车”违法行为6起,有效打击与遏制了夜间飙车违法行为。三是完善交通设施,实现了动静组织“最大化”。为缓解县城区交通拥堵,采取限时限制货车入城措施削减交通总量;在后北街、解放下街等街道采取禁止机动车直行、左转单向通行措施,减少交通冲突点;通过科学渠化新西门口、北门口、城北加油站等路口、路段,保障了车流通过路口的连续,大大提高了路口的通行能力。2023年,共投入150余万元,在县城区新增交通信号灯3处,对县城区新西门、少年宫、城北加油站等8处老化的交通信号灯进行了更新,重新施画交通标线2854平方米,清除标线280平方米。四是整合部门资源,提升城市智能管理水平。利用“数字城管”、电子警察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指示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数字化巡防,形成“街面巡防”与“电子监控”相结合的“常态化”整治格局。2023年,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23805起,违反禁直禁左标志行驶502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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