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2023〕*号)文件要求,对照《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我县逐项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教育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5所,其中村小及教学点26所,小学20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含民办1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学校1所,水上运动学校1所,教师发展中心1所,幼儿园79所;在校学生60224人,在编在岗教职工32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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