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也要把不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从中央党内法规层面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范,为做好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2022年8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对于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树立鲜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各地情况看,有不少地方也结合各自实际,专门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实施细则。以我市为例,2018年6月,出台《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2023年5月,又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从实践效果上看,有些制度设想还没有达到预期,需要基层加强有效探索、抓好转化运用。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核心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通过定责任优机制、定标准优导向、定细则优流程,有效地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切实把《规定》提出的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把握“能上不能下”问题的现实表现
中央层面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保障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推进干部“能下”还存在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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