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伟大斗争的精神支柱。新时代以来,在“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斗争呈现出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新的历史特点,发展中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斗争实践的推进与斗争精神的发扬,强调全党同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当前,在党员的思想、实践与宣传保障上,仍有困境或障碍影响中国共产党斗争精神的发扬,需立足于现实问题,克服消极因素,为党发扬斗争精神明确前进方向,激发党员斗争精神、提高党员斗争实效,不断夺取伟大斗争的新胜利。下面,我讲几点体会,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思想层面:破除阻碍党员发扬斗争精神的思想藩篱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干部敢不敢斗争、能不能斗争直接关系中国共产党开展伟大斗争的效果。新时代,面对复杂严峻的风险挑战,党员干部中“有的有软骨病,不愿斗争;有的有恐惧症,不敢斗争;有的有无能症,不会斗争”。“不愿斗争”表现在一些党员做“老好人”“太平官”,放松对自身的要求,责任意识淡薄。“不敢斗争”表现在一些党员面对大是大非、矛盾、危机、失误、歪风邪气时,畏惧退缩、不敢亮剑。“不会斗争”表现在一些党员丧失斗争本领,遇到矛盾惊慌失措,遇见斗争直打摆子。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与斗争性。对于上述阻碍党发扬斗争精神的思想藩篱,应从端正斗争态度、增强斗争信念、夯实斗争理论三方面予以破除。
(三)完善考评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开展伟大斗争关键在人,“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时代,党发扬斗争精神应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让斗争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内在追求,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让更多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构造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突出政治标准。政治标准是领导干部考核的首要标准。考核党员干部有没有斗争精神,必须要关注党员干部面对困难时是否坚持政治忠诚、是否有政治担当、是否能发挥政治能力等核心内容。二是推进考核方式的立体化、全面化。对党员发扬斗争精神的考核要避免单一性,关注党员平时的斗争表现,加强平时考核的权重,实现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的贯通一致,实现全方位考核;要聚焦考核重点,重点关注党员干部在重点领域、危机关头、复杂岗位等领域发扬斗争精神的具体表现。此外,要推进多渠道、多侧面考核,要走近群众、深入基层干部群众中,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状况。三是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结合来引导、约束党员。正向激励指的是采取物质奖赏、提拔重用、道德肯定等方式调动人们工作积极性的方式。对于在重大考验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党员干部,应对其在政治上有所倾斜、物质上进行保障、道德上给予肯定,通过一系列奖励措施给予党员干部内心上的关怀。反向激励指的是对于某些错误和不正当的行为给予批评、谴责、记过等处罚,从而引导其转向正确思想意识。具体表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制度条例中,加大对党员不担当、缺乏斗争精神的追究与处罚。
同志们,敢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依靠斗争赢得过去,并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中国共产党发扬斗争精神赢得未来仍需要党从思想、实践、宣传保障各方面继续发力,通过与时俱进地创新、凝练党的斗争理论,不断克服阻碍党发扬斗争精神的消极因素、调动党发扬斗争精神的积极因素,凝聚党发扬斗争精神的强大力量,取得一个又一个斗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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