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约 2 亿人,与 7.5 亿的总就业人员数相比,占比超过四分之一,与 4.7 亿的城镇就业人员数相比,占比则超过四成。全国“两会”前夕网上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话题, 引发热议,更多关注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社会保障方面的困难问题。
问题一:社保不公平缴纳意愿低
对于外来务工的灵活就业来说,在就业地参缴城镇职工社保又存在贡献与回报不公平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意愿低。一是对比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成本较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所有缴费项目均全部由本人承担,并且在养老保险中,按基数缴纳的 12%需纳入统筹账户。相比之下,城镇职工的缴费项目则由单位及个人共同承担。例如,以 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北京劳动者的社保缴费项目为例,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 20% 的养老保险、1% 的失业保险,以及一刀切的 553.56 元医疗保险;而城镇职工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比重分别为 8%、0.5% 和 2%,并且缴纳 3 元大病统筹互助金,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比重分别为 16%、0.5% 和 9%。这样,给定月缴费基数上下限(33891 元和 6326 元),灵活就业人员承担的三项社保缴费分别是 7670.7 元和 1882.0 元,分别是同等收入城镇职工的 2.2 和 2.8 倍之多。
期盼建议一:创新社会保险征缴制度
期盼建议三:搭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保障制度
基于国民身份,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建立国民基本保障,恪守“保基本”的原则,由政府依靠国家强制力组织实施,避免人民出现因年老和因病返贫的现象。基于劳动者身份,要建立工伤保险等与工作相关的保障制度,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覆盖劳动者基本生活,帮助其恢复劳动能力或补偿收入损失。针对劳动者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制度改革即使在试点阶段也应充分论证对于多行业、多企业、多人群的可行性,再行推广,避免出现不同群体之间的政策不公平,并且扩大社保资金池,更有效分摊从业人员风险,更好地实现群体保障功能。此外,补充性保障由企业商业保险(养老、医疗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和个人商业保险构成,属于用人单位和社会成员个人的自愿缴费行为,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成员的保障标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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