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8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70所、民办中小学10所,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19.25%。民办学校有在校学生57258人,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11.8%。其中,民办幼儿园有在园幼儿37343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65.22%,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39.45%;民办义务段学校有在校学生13900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4.28%,占全市义务段学生总数的4.48%;民办高中有在校学生5944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38%,占全市高中在校生总数的7.49%;民办中职学校1所,有首批在校学生71人。另外,全市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9所。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未完全落实,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查处难度大。三是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
下一步,一是坚持在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上下功夫。坚持引导和规范发展为重点,从严落实年检制度,夯实工作责任,持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学校合法、合规、有序、良性发展。二是坚持在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指导县区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持续推动机构全流程监管,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三是坚持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上下功夫。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学校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构建新时代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巩固“双减”成果,统筹作业减负、课堂提质和课后服务育人,坚持校内教学质量提质增效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双向发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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