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五个具体化”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结合我局党员队伍实际,现就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认真检查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等情况,从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入手,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力争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要求。
8、通报分析评议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党性分析评议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有关情况。
9、上报党性分析评议情况报告。党性分析评议结束后,各科室要就组织开展党性分析评议的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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