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推进“文明月月行”文明倡导工作,持续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巩固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为民惠民靠民”,聚焦县委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不文明行为突出问题,紧扣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全年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等,按照“一月一主题”开展文明倡导,统筹治理顽症痼疾,固化文明创建成果,传播城市文明形象,以不文明行为突出问题的持续改善促进市民幸福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推动“文明是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理念深入人心,引导人人争当文明践行者、城市代言人。
二、基本原则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牵头部门要综合运用启动仪式、媒体宣传等方式发布重点活动安排。区融媒体中心和各类新媒体要紧扣每月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围绕文明典型强化正面宣传,以温暖故事和生动细节传递文明之美。常态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以案说法讲清楚不文明行为的严重危害,同时注意把握曝光尺度和保护合法隐私。
(三)纳入目标考核。将“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绩效管理,县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将县级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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