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教科研、职称评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各院相关教学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专业设置及调整、教学体制及教学改革;组织制订和实施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与课程大纲及各类教学法规文件。
2.负责学科和专业建设。组织和指导专业规划制订和专业申报、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方案工作;组织校级重点课程、重点专业遴选和建设等工作;组织学校的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交流以及教学工作会议、学术会议。
7.做好教师工作量计算及教学课酬编制核算工作,协助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学校教师的教学考核、评先工作。
8.负责学校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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