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批准同意,将X县等135个县(市)区列为全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以下简称返乡创业试点)。为扎实做好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X实际,现提出我县2024年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计划。
一、重要意义
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办发47号文件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方式,是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实践,对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指导思想
(四)逗硬督查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实绩考核。要对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把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纳入镇乡和各相关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加强对全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实际,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工作举措,形成实施方案上报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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