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xxxx年x月x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一是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随着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中信息化、电子化途径大量增加。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偏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工作的要求。对此,要重点针对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专职委员、村(社区)残协主席等基层残协骨干开展线上线下的综合教育培训,一方面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另一方面随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适用社会工作方法,尤其要提高计算机使用和信息精准化录入能力,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二是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制度,明确残疾人专职人员的选聘条件、工作职责、管理和培训办法,以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残疾人的事有人管,残疾人的事有人理,残疾人的事有人担。借鉴周边设区市的做法,探索填补部分区县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没有报酬的空白,适当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保障每名专职委员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履职考核聘用机制,着力选优配强专职委员队伍,稳定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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