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其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当前,随着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村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充分调动村干部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村干部队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加速器”作用。近年来,我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积极争取和筹集资金,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面,水利条件大幅改善,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培植了一大批种养、加工、营销大户,特别是各类专业合作社应运而起,繁荣了农村经济,推动了农村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广大村干部的助推作用。
(二)“稳压器”作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责任包保、矛盾化解、特殊群体稳控等方面积极作为。应对农村改革发展形势,将工作职能转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上,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了群众各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一是建立“三评”制度。对农村基层干部每年都进行一次自我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将“三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升降奖惩挂钩。对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干部要进行谈话诫勉;对评议合格率偏低的村干部要进行调整或免职;对评议满意度偏低的村“两委”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二是建立和完善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各乡镇要对村主职干部每届任期内的实绩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核评价。审计结果要向党员、群众公开。三是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落实好以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用制度、规则、约束和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保证村级组织正常、有序运转。
(五)健全保障机制,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乡镇财政要安排专项奖励基金,实行年初订计划、年终评结果,奖惩分明,增强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完善经济保障机制。在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相应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要积极探索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工资、奖金分配机制,由县级财政拨款、乡镇财政补贴和村级集体收入等多方面进行保证。三是建立政治保障机制。建议在今后公开招考录用乡镇公务员时,尽可能多安排一些名额给村干部,择优录用30岁以上4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三年以上职历的优秀村干部。要大力宣传推介和表彰优秀村干部,把政治激励、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村干部经济上有甜头,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劲头。四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始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根据转变职能和领导方式、工作作风的总要求,制定村干部履行职责行为、个人经济和生活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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