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党中央关于反拐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于3月起至12月底,在全x范围内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儿童、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组织好“打拐”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不断推进,不间断地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宣传法律禁止买卖儿童、妇女的有关规定,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宣传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儿童、妇女的典型案例,提高妇女儿童的防骗防拐意识和自尊自爱意识。
(四)按时上报工作情况。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在每周五上午10时前上报工作情况和战果情况,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上报材料要确定专人负责。以利于乡“打拐”办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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