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科学认识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也要把握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既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和原则,也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布局,提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命题。
法治化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
所谓现代化,是指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过程。化,是指一种趋势,是一种历史运动。这个趋势和运动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分析多个现代化国家,它们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法治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具有能动作用。中国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就必须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维护上贡献更多中国智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涉外法治是由三部分组成的。一是国内法中有涉外的内容,如海关法、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二是中国与外国订立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三是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中国的国际法治形象是通过法治实践而被国际评价的。通过制定国内法,世界可知中国的开放程度;通过履行国际条约,世界可知中国的可信任程度;通过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世界可知中国的文明程度。制度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向国际社会提供更多的原创性制度以及在践行国际法上作出示范是中国走向法治大国的途径。
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法治现代化是同一进程,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解决中国法治的重大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和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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