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结合X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督察督导,严格问责问效,全面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反馈意见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促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四)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力的乡镇(街道)、部门和有关人员,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坚决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追责到位,以有力问责促责任落实,以有力问责促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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