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心得体会(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历经六十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仍历久弥新,不断绽放时代魅力。广大青年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投身实践“大熔炉”,脚踏实地走好基层治理新时代赶考之路。
一要做“实”自治,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法治、德治都需要通过自治来实现和推进。“枫桥人”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通过村民会议、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方式,让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形成了浓厚的自治氛围。在实践中要紧紧牵住“广聚群众力量”这个牛鼻子,把广大基层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兵”作战向“整体”提升。广大青年干部应当成为推动自治的中坚力量,要深刻理解自治的重要性,积极参与自治实践,引领社会风尚,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新格局。
二要做“严”法治,构建基层治理保障。法治是基层治理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调在基层”。“枫桥人”坚持依法治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引导人民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矛盾机制。同时“枫桥人”还创新推出了“调解+仲裁+诉讼”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让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道路上,青年干部要勇担重任,积极创新,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推动基层法治,积累基层治理体系“护盾”能量。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法治二字,蕴含着治国理政的集体智慧,凝聚着传承千年的殷切期盼。做严“法治”,就是引导人民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矛盾机制,强化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群众“上访”为干部“问访”,做实“走千山万水、访千家万户”遍访全覆盖行动,坚持“三清三直三现场”,做到基本情况清、矛盾问题清、工作进展清,大力推行全民普法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送法下乡”,不断发掘“乡贤”调解员、夯实矛盾调解委员会,化邻里纠纷为邻里和谐。
三要推动基层德治,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底色”支撑。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不仅是治国重器,更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深入推动基层德治,应深入挖掘熟人社会中治理的伦理资源、道德力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充分发挥道德在凝聚人心、教化村民、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要汲取地域文化中蕴藏的乡村治理智慧,在村规民约融入时代新要求,坚持以规立德,坚决把思想建设做到群众的思想根源和内心深处,以达到正民心、树新风的效果,用好道德模范先锋榜样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与良善风气,积极引导群众向上向好、向善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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