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專題研讨發言提綱
基層治理是關乎人民群衆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工作,更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基石。習近平總書記明确指出:“基層治理的強化是國家強盛的基石,基層的安定是社會安定的保障,我們必須牢牢把握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基礎性地位。”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這爲社會治理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建設爲核心,提升治理效能,引導多元參與,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推進中華民族偉大複興提供堅實保障。
一、加強黨建引領,夯實基層堡壘。習近平總書記明确指出,社區治理的成敗,關鍵在基層黨組織、在廣大黨員。基層黨組織是黨的根基,是黨在基層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我們要堅決貫徹這一指示精神,從三個方面着手加強黨建工作。要鞏固基層堡壘,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我們要加強基層黨組織的自身建設,深化思想建設,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同時,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提升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增強其服務群衆意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領航治理進程,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引領作用。基層黨組織要深入推動社會治理創新,提高治理效能,樹立現代治理理念,實踐智慧社區建設,探索基層治理的有效方式。在此過程中,基層黨組織應不斷提高自身服務能力和治理水平,爲社區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要強化建章立制,确立黨的基層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核心領導地位。我們要加強統一領導,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明确基層黨組織的職責和權力,保證其在基層治理中發揮核心作用。同時,強化黨員幹部的制度意識和法治意識,提升他們運用制度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我們将進一步強化黨建引領,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和凝聚力,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強保障。
二、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黨的二十大報告,我們應進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實現社會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這不僅涵蓋了服務質量的持續優化,更需要在社會治理模式的創新與完善上下功夫。爲達成此目标,我們需從共建共治共享的角度出發,全面考量社會治理的各個環節,構建更爲高效、公平、普惠的社會治理體系。我們必須強化宗旨意識,深刻領會并全面貫徹落實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我們需要明白,人民的利益始終是最高的利益,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必須放在人民利益上。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我們走過了風雨兼程的道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這些都離不開我們始終堅持的人民立場。因此,在社會治理實踐中,無論是決策還是執行,我們都必須密切關注群衆的需求和期望,确保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能夠真正反映并服務于人民利益。提高治理效率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關鍵。一方面,我們要推動管理職權下放,使基層單位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和群衆需求,靈活制定和執行政策,提高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我們要加強對基層治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确保政策的統一性和連貫性。另一方面,我們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如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提高治理的智能化和精細化水平,提升治理效率。完善支撐保障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我們要加大資源供給,确保資源能夠充分且高效地流向民生重點領域,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同時,我們要注重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引進和培育各類人才,提升基層治理隊伍的素質和能力。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應對複雜多變的社會問題,實現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标。
三、推動多元參與,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層治理中,應形成多元參與的格局,以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堅定不移地發展基層民主。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确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這要求我們在基層治理中,積極倡導民主參與,确保民意能夠直接反映到治理決策中。爲此,必須構建開放、透明的治理環境,改善基層治理結構,确保信息公開透明,讓民衆能夠充分了解社區事務,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通過建立民主協商、決策、執行和監督等多環節的民主治理體系,使民衆的意見和需求得到有效反映和實現,從而提高治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要加強基層治理能力建設,提升基層幹部的治理能力,優化基層治理流程,使基層治理更加專業化、系統化,爲民衆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要廣泛彙聚群衆力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群衆中蘊含着豐富的智慧和無限的創造力。這要求我們将廣大基層群衆組織起來、動員起來、凝聚起來,充分激發人民群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通過建立多層次的、廣泛的參與機制,搭建公衆參與平台,豐富基層民主協商形式,加強社區社會組織、自治組織建設,優化志願服務體系,發揮好群衆在基層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同時,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表彰和獎勵在基層治理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有效激發群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壯大集體經濟,爲基層治理提供穩固的經濟基礎。要創新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和經營方式,實現集體經濟增長和社會治理優化的雙重目标。在推動集體經濟發展過程中,應鼓勵成立村級集體協調服務公司,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農業生産效率。同時,要支持和扶持種植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注重化解社會矛盾,确保農戶和其他參與主體能夠公平分享經濟增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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