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党中央在发布《条例》之时,已向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明确传达了落实执行的刚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需将新修订《条例》的学习与贯彻视为一项政治任务,深入理解其修订的重大意义,全面精准把握其实质内容,并严守党的纪律。首先,在服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时,要领会《条例》的核心精神。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应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国之大者”,积极将个人、工作和职责融入其中,深化对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方向的理解,增强自律意识,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其次,强化党纪教育,自觉遵守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将纪律观念内化为自我追求。党员领导干部需深刻认识到,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从思想上筑牢根基,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将增强党性、恪守纪律、磨炼作风转化为日常习惯。
第一,要心存敬畏,保持政治清醒。“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放在第一位。严以律己首先要心存敬畏,恪守《党章》和党的各项条例、规定,以铁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强烈的规矩意识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要保持政治清醒,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在大事难事面前无所畏惧,在急难险重面前挺身而出,在名利地位面前不计得失、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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