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全文)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发现未及时准确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依然突出,暴露出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够、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一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人员现场评价不准确、辨识不深入,对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来;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执法人员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现场执法检查“避重就轻”;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学习和指导解读不够,没有宣贯到基层一线;不同部门、不同专家对同一个单位检查提出不同整改意见甚至相互矛盾等。同时,也反映出一些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现就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明确要求,要精准开展排查整治,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深入剖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等关键因素进行梳理归纳,制修订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用于更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有力支撑。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运用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五、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不断提高标准质量
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推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谋划、扎实推进。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组织开展宣讲解读活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治理质量。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试题库中。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修订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确保实用、好用、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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