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和调整,但其运营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或无效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风险,也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解决党内监督存在执行力度不够、行政监督缺乏独立性、职工监督参与度低、外部监督缺乏有效性和透明度等问题,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地稳定发展,对国有企业现有的监督机制进行深入剖析。
一、大监督机制路径的构建背景分析
要实现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要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有一套自主的监督制度,使其能够在市场化进程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现实的发展中,大监管机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具有导向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就需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制度。
党的二十大以来,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需求,纪检监督对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大监督”的构建也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理念。对国有企业来说,仅仅通过纪检部门的专项监管已经无法达到全方位的监管效果,只有构建一个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运转顺畅、有效监管的“大监督”机制,使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融入新时代的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三)提高国有企业员工对大监督机制的认识。在国有企业的运作中,要保证监督工作的开展有依据和途径,必须对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整理,明确权责,并将其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做到工作程序清晰,责任有人担当,在问题出现时及时处理,让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和衔接有清晰的界线,明确监督主体的权利范围和工作方式,特别是问题的处置和问责程序、追踪溯源机制等,防止监督责任虚化和追责落空。提高国企干部职工对“严”的认识水平是国有企业“大监督”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一个关键先决条件。有关单位应该开展关于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价值观念教育,并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持续地向党员干部传达工作重点及工作需求,提高对党员干部的认识程度,并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来掌握当前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理解状况,并持续地促使党员干部对这一方针给予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应该对企业的“大监督”机制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标准,对国有企业的总体评估,并对目前国有企业中各部门为“大监督”机制建设所做工作做出评估。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提高公司对“大监督”制度的关注,推动该制度的构建与健全,从而达到全面推进国企党建工作的目的。在大监督模式下开展国有企业文化的构建,应立足于国企的监管价值,对国有企业文化的发展做出具体的计划,以此来提高企业内部和外部对国企文化的认同和了解。所以,国有企业应该大力推广企业文化,让其落地生根,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员工的理解力和悟性,提高国有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让企业文化的价值和运作得到提高,并在国有企业运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打造贴合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组织框架。在落实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的过程中,必须对现有的组织框架进行优化,让党内监督和国企治理工作实现深度融合,落实相应的监督机制,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让监督工作全方位、全过程覆盖。在大监督工作中,党委和纪委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担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国有企业纪委由公司领导、总部部门、所属企业成员共同构成,还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构建出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向下延伸到各级所属部门机构的监督网络,从而达到对国有企业的全覆盖监督管理。不仅是纪律监督,还需要加强审计监督,以此打造出多维一体的监督模式,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法治与合规委员会,围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展开工作,同样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以此建立统一控制的内审工作体制,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从而完善内控、规范管理。另外,在巡视巡察中,实现分级监督、配合组织框架打造出监督责任制,加强联动协同,提高治理成效,保证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完成。随着组织框架的完善,还要实现全方位的贯通融合,强化配合意识,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简言之,国有企业深入大监督工作体系,发挥大监督的政治性、权威性、主动性、深入性、融合性等特性,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创新,促进各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最终构建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局一盘棋的监督战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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