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交流发言
日前,县纪委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同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开展多种方式的学习,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通过近几天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的集中体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的纪律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与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既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又更加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推动发展需要。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严格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做到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提醒,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感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红线就在脚下,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同时,把弘扬新风正气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纠树并举,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X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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