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策不规范
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部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或查找不到相关决策记录;决策前调查研究不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科学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不良后果;对相关违规事项以集体研究规避责任。
2.合同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未经集体研究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合同条款不符合集体研究初衷,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政府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极易造成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流失;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推进项目。
32.支出报销程序不规范
每项工作的开展,未能对照工作职能、全年工作计划、领导安排、上级要求等先行预算费用,经审批后再开展工作,最后再履行报销支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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