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全区财政改革发展的整体水平,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xxx创新镇(街道)财政管理体质实施方案(试行)》及《xxx财政局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局负责联系服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工作的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
六、附则
本办法由局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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