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2024年冬春生活救助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区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生活救助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现将2023-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灾基本情况
2023-2024年我乡发生了旱灾、洪涝灾害,全乡10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致使农作物减产和绝收,给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带来困难。根据灾情统计2023-2024年我乡受灾人口248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45.86公顷。粮食作物受灾面积345.86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4.4公顷。粮食作物绝收面积4.4公顷。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02.56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373.34万元,造成直径经济损失475.9万元。无屋倒塌,损坏15间,紧急避险和紧急转移安置16人次,无因灾死亡人口,无因灾死亡大牲畜情况。
(二)经验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乡受灾困难群众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冬春救助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摸清底数,重点救助。精准核定救助对象,保障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对排查情况准确分类统计并汇总,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考因灾致贫返贫户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重点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加强宣传,公开透明。通过“村村响”、公示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促使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有效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四是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户报、村评、乡审、三个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将确定的救助对象在乡、村、自然村“三级”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保障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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